考虑到脑脊液分流术性感染和分流管梗阻并发症具有一旦发生便有很高和很严重的致残和致命危险性,为了保证脑积水患者能获得最佳治疗效果,在2010年初,国际上首先对现代“胜任脑积水治疗医生”标准的概念予以了科学性的限定,并首先提出了脑积水患者应由胜任脑积水治疗医生进行治疗的一项重要提议。
在胜任脑积水治疗医生的现代标准中,为了使脑积水患者潜在手术并发症危害达到最小化,摒弃了以往乃至当今仍普遍认为“具备脑积水分流术或脑室镜手术操作技术的能力就是胜任脑积水治疗医生标准”的传统概念,特别强调了具有脑积水手术并发症治疗能力——即整体脑积水手术治疗失败的补救或纠治性能力的重要性。
因此现代“胜任脑积水治疗医生”的标准,首先应具备有脑积水分流术性感染和脑脊液分流管梗阻并发症早期诊断和早期正确治疗的能力,其次才应是脑积水分流术或脑室镜手术操作技术的能力。一方面因为脑积水脑室镜手术治疗失败的患者最终还必须不得不采用补救性的脑脊液分流术治疗;另一方面又因为脑室镜手术操作本身被证明也是导致脑脊液分流术性感染和非感染性分流管梗阻并发症的一种重要因素,这又使得脑室镜手术失败后补救性脑脊液分流术的失败率有再度增高的危险。所以主要从事脑积水脑室镜手术治疗的医生也一定应该具备脑积水分流术性感染和脑脊液分流管梗阻并发症早期诊断和早期正确治疗能力,否则原来本想避开脑脊液分流术并发症而接受了失败的脑室镜手术的患者最终反而却得到了“一招不灵全盘皆输”的更严重厄运性的结局。
建立“胜任脑积水治疗医生”的概念,不仅对目前绝大多数还没达到现代“胜任标准”的脑积水治疗医生,而且对众多不加选择而盲目迷信“大医院”和“大专家”的脑积水患者及其家属,也都显然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性意义。 |